近期,廊坊市发生多起以“房屋装修”为名骗取装修款的犯罪活动。
2008年3月13日,廊坊市运通家园小区一居民到经侦支队报案称:其在运通家园买的房子要进行装修,看到小区内装修公司散发的广告,就与其中一家装修公司取得了联系。该装修公司根据其装修计划对其报价非常低,该居民贪图便宜,在未对该装修公司进行了解核实的情况下就与其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并付给装修公司预付款15000元,在开始装修后第三天该装修公司所有人员下落不明。经查,该公司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广告上刊登的公司地址也系虚构。
为了防止此类案件的再度发生,避免上当受骗,经侦部门提醒个人和相关单位要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一、事先要对选择的装修公司做全面了解,包括公司的执照、施工能力及公司资质等。本案中,被害人只是为了贪图便宜没有对装修公司进行了解核实,连公司营业执照都没看到,就轻易与其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
二、要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支付工程款。本案中,被害人在签订完合同后就付了15000元的装修款,后被骗。如果被害人能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支付工程款,不给其实施诈骗活动的机会。
三、建议主管部门加强房屋装修行业管理,提高社会综合防范能力。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新的楼盘不断竣工投放市场,也带动了相关房屋装修行业的发展。为了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除业主提高自身防范识别能力外,还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合作,提高房屋装修行业管理水平,规定行业标准,加强自律能力,防范诈骗行为的发生,提高社会和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