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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电视购物”诈骗行为
时间:2009/3/27 10:49:21 点击:

电视购物是欧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直销方式,在我国也是方兴未艾,但因市场不成熟,缺少监管,广告主缺少诚信等原因,电视直销市场鱼龙混杂,部分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物非所值,大呼上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近期,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多名群众反映因“电视购物”遭遇欺骗的情况。

    赵某报案称:其通过电视购物订购了一款标价2300元的手机,后一名女子以客服名义给其打电话,称手机已通过邮局发出,让其通过邮局付款。赵某在邮局汇出货款后发现收到的手机与介绍的样机不符,经联系客服,对方口头同意给其调换,但之后就无法联系到对方。

    扶某报案称:其通过电视购物订购了一款标价2360元的手机,电视购物宣称该手机具备“电子狗”、卫星导航等功能,后到邮局付款后领取包裹,打开包裹发现收到的手机与电视购物宣称的不符。经联系称可以为其调换,扶某将手机寄出后15天又收到包裹,但发现手机被原封未动的寄回。

    “电视直销购物”诈骗惯用的手段:

    1、对推销商品夸大其词,名不副实。为了使消费者相信并购买推销的商品,宣传者往往“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有的还请明星、专家学者代言。在销售中,有的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以仿钻冒充真钻;有的夸大产品的功能,甚至无中生有,如推销的一些化妆品、保健品、数码产品等,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胡师傅无烟锅”、“光能充电”手机就是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品价低、紧俏缺货的噱头。直销节目主持人往往宣传所销商品数量有限,相对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便宜,但实际便宜商品只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消费者很难买到。

    3、售后服务承诺难以保障。电视购物的商家多在外地,售后服务网点少,商品一旦遇到问题需要消费者自行送修。电视直销往往承诺顾客购货后如不满意,可在一段时间内退货,但消费者真要退货时,拨打联系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货。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被直销主持人花言巧语所迷惑,对所买商品一定要仔细了解,对于广告中违反常规的说法、噱头不要轻信。只有广大消费者秉持正确的心态对待广告和其所宣传的产品,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虚假广告生存土壤。消费者一旦受到侵权,要及时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