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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警企共筑经济犯罪“防火墙”
时间:2009/5/22 9:20:04 点击: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遭受或发生经济犯罪的防范指导,提高经侦部门发现、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效率,提升企业预防经济犯罪的水平,更好保障和服务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日前,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走访企业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各地经侦部门共确定重点联系企业 1026 家,警企双方逐一填写了《重点联系企业登记表》,并确定了双方联络员。此举将变过去的事后查办为如今的提前防御,全面帮助企业抵御风险、预防经济犯罪。

 

针对目前经济领域犯罪的特点,我省经侦部门在工作思路和方向上作了及时而有效的调整,在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未雨绸缪,在防范犯罪上大作文章。

目前经侦部门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和防范建议书制度等方式,可以全面帮助企业抵御风险、预防经济犯罪。全省各级经侦部门按照灵通信息,加强防范,严打犯罪的原则,依法、主动、无偿地开展对企业的经济犯罪防范指导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定期向企业通报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特点,随时通报经济犯罪的最新苗头、动向,提高企业的防范意识;二是定期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培训,提高企业识别经济犯罪的能力;三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敏感岗位人员举办法制讲座,提高其依法经营和遵纪守法意识;四是畅通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企业发生或遭受的经济犯罪线索,快速受理,迅速开展侦查、抓捕、追赃等工作,第一时间、最大限度的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五是对涉及本地重点企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的经济犯罪案件,实行优先办理,专案侦办。六是在办案过程中随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全面获取案件相关信息,争取企业的支持配合;七是根据企业内部发生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等经济违法犯罪情况,协助企业完善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