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保定经侦支队成功招降一名潜逃17年的逃犯
时间:2011/12/26 8:45:11 点击:
       2011年11月16日,潜逃1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来保定市经侦支队投案自首,至此,潜逃17年的逃犯终于伏法。
       据了解,1994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与保定一国有企业签订经济合同诈骗货款800余万元,案发后刘某一直潜逃。在“清网”行动中,保定经侦对案件线索认真梳理,确定了以招降为主要方法的抓捕措施。该支队主要领导亲自上案,多次赴北京等地,面对面的向犯罪嫌疑人刘某亲属开展政策宣传,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送到刘某亲属手中。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政策宣传,逐步深入刘某家属的心里,彻底打消了刘某及其亲属的思想顾虑,理解到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2011年11月15日,在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亲属陪同支队主要领导和办案民警赶赴新疆,11月16日,潜逃在新疆多年的刘某在家属的陪伴下投案自首。